安庆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?

导语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,只要符合这几条就可以提取,包括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离休退休的;房租苦难的等等,详情可阅读正文了解。

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:

  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

  (二)离休、退休的

  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

  (四)出境定居的

  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

  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

  其他注意事项:

  1.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
  2.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

  3.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
  4.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

  5.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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