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庆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?

导语 安庆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,提取人结婚证(或婚姻状况声明书)等相关材料,具体见下文。

  安庆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一览

  申请材料

  1、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

  2、提取人结婚证(或婚姻状况声明书)

  3、二手房买卖合同 示例样表:点击查看

  4、首付资金凭证(实行资金托管的,提供资金托管凭证,未实行资金托管的,提供银行转账流水或银行转账凭证) 示例样表:点击查看

  5、增值税普通发票 示例样表:点击查看

  6、买方新过户的房地产权证 示例样表:点击查看

  受理条件

  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
  (二)离休、退休的;

  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
  (四)出境定居的;

  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
  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
  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

 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
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

 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
 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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