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庆个体参保人员2017年度社保费标准

导语 安庆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安庆个体参保人员2017年度社保费标准的最新消息,希望能帮助到您。

  根据省人社厅《关于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事项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6〕154号)规定,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974元。据此,我市从今年7月起调整个体参保人员2016社会保险征缴结算年度(2016年7月-2017年6月)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,具体如下:

  一、职工养老保险

   1、以省均工资100%(4748元)为缴费基数的,月缴费949.6元,年缴费11395.2元。

   2、以省均工资60%(2849元)为缴费基数的,月缴费569.8元,年缴费6837.6元。

  二、职工医疗保险

   1、选择单建统筹方式(不设个人账户)的,按4.5%的比例缴费,月缴费128.21元,年缴费1538.52元。

   2、选择统账结合方式(设立个人账户)的,按8.5%的比例缴费,月缴费242.17元,年缴费2906.04元。

  三、大病救助金

   缴费标准不变,仍为每月8元,全年96元。

   请各参保人员存足社保费,以免不能及时扣缴,影响个人待遇。

关注更新
返回本地宝首页

热点推荐

最新阅读

反馈